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

一、成立背景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简称亚太经合组织,英文为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简称 APEC)成立于1989年。

2O世纪80年代末,冷战结束,国际形势趋向缓和,经济因素在国际关系中的地位上升;世界经济全球化、贸易投资自由化和区域集团化的趋势渐成潮流;欧洲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北美自由贸易区已显雏形;与此同时,亚太地区政治相对稳定,经济呈高速增长,在世界经济中的比重明显上升。面对东亚的崛起和欧洲的日渐强大,美国调整了其对外经济政策,提出了加强亚太地区经济合作的设想,欲以亚太为依托抗衡欧洲并牵制日本。日本则欲凭借其经济实力,确立自己在亚太的重要地位,与美欧形成三足鼎立之势。东盟对日渐增长的贸易保护主义深感忧虑,探求维护自身利益的途径,加之当时“乌拉圭回合”谈判困难重重,全球贸易体制前途未卜,加强合作、互相协调已成为各方的共识。尽管此前相继成立了太平洋盆地经济委员会(PBEC)和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PECC),但它们都缺乏足够的权威性。在此形势下,APEC便应运而生。

1989年1月,澳大利亚总理霍克访问韩国,提出了“汉城倡议”,建议召开部长级会议,讨论加强亚太地区经济合作问题。经与有关国家磋商,首届部长会议于1989年11月6日——7日在澳首都堪培拉举行,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新西兰和当时东盟六国的外交和经济部长参加了会议,亚太经合组织(APEC)正式成立。

二、现有成员

APEC现有21个成员,分别是中国、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智利、中国香港、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墨西哥、马来西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秘鲁、菲律宾、俄罗斯、新加坡、中国台湾、泰国、美国和越南,1997年温哥华领导人会议宣布APEC进入十年巩固期,暂不接纳新成员。此外,APEC还有3个观察员,分别是东盟秘书处、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和太平洋岛国论坛。

三、成就与特点

APEC成立以来取得的成就体现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和经济技术合作三个方面。

1、 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方面

1994年11月在印尼茂物年会上,通过了标志着地区贸易和投资自由化重要成果的《茂物宣言》,宣言提出了实现APEC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时间表,即发达成员不晚于2010年,发展中成员不晚于2020年完全实现这一目标。茂物会议还通过了《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非约束性投资原则》。

1995年11月在日本大阪通过了《执行茂物宣言的大阪行动议程》,使APEC实现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目标有了保障。《大阪行动议程》提出了实施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目标的9项原则、15个具体领域及其集体行动计划和总的执行框架。各成员则宣读了“首次投入”方案,1996年起实行。

1996年在菲律宾宿务召开的APEC高官会议上,各成员分别提交了实施自由化的单边行动计划,并列出了2000年、2010年和2020年以前将采取的措施和大致计划。同年11月的马尼拉会议上,这些计划得以正式公布,并于次年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