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
2、 在商务便利化方面
1994年11月在印尼茂物年会上,批准了授权在贸易和投资委员会下设立标准与合格认证分委会以及海关手续分委会,以求在建立APEC海关数据信息联网系统、规范化和简化成员间通关程序;促进商品技术标准和规定的统一化等方面提高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目前在改善海关程序方面进展很快。此外,APEC的各个成员就商务便利化在改善海关程序、促进商品技术标准化、简化投资手续、协调商业法规和竞争政策、方便国际旅行等方面作出了不少单边努力。
3、 在经济技术合作方面
1995年11月的大阪会议通过了落实《茂物宣言》的《大阪行动议程》,该议程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自由化和便利化,第二部分为经济和技术合作,并列出了实施合作的13个具体领域,把经济技术合作放在与自由化并行和同等重要的位置。
1996年11月的马尼拉会议是APEC经济技术合作发展史上的重要一页。会议发表了《APEC加强经济合作与发展框架宣言》,确立了APEC经济技术合作的目标、指导原则、APEC经济技术合作的特点、经济技术合作的主题及优先领域,为新世纪亚太经济技术合作奠定了基石。
四、APEC精神
APEC的大家庭精神是在1993年西雅图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宣言中提出的。 为本地区人民创造稳定和繁荣的未来,建立亚太经济的大家庭,在这个大家庭中要深化开放和伙伴精神,为世界经济作出贡献并支持开放的国际贸易体制。
在围绕亚太经济合作的基本方针所展开的讨论中,以下七个词出现的频率很高,它们是:开放、渐进、自愿、协商、发展、互利与共同利益,被称为反映APEC精神的7个关键词。
五、APEC宗旨和目标
1991年11月在韩国汉城举行的APEC第三届部长级会议通过了《汉城宣言》,正式确立APEC的宗旨和目标:“相互依存,共同利益,坚持开放的多边贸易体制和减少区域贸易壁垒。”保持经济的增长和发展;促进成员间经济的相互依存;加强开放的多边贸易体制;减少区域贸易和投资壁垒,维护本地区人民的共同利益。
六、APEC组织结构
APEC是本地区重要的经济合作组织之一,共有五个层次的运作机构。
领导人非正式会议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1989年成立后的最初三年,每年举行部长级会议。1993年11月20日第一届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离西雅图市中心8海里的布莱克岛举行, 这是该组织成立以来举行的第一次最高级别会议,大多数成员国派出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出席。此后,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每年下半年举行。
部长会议
APEC的部长会议分为APEC部长级会议和APEC专业部长级会议。 部长级会议实际是"双部长"会,即各成员的外交部长(中国香港和中国台北除外)和经济部长(或者外贸部长、商业部长等)会议,每年的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前举行。始于1989年11月。 专业部长级会议,是指讨论中小企业、旅游、环保、教育、科技、通信等问题的部长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