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EC历届会议概况

一、APEC美国-西雅图峰会

1993年在西雅图举行的亚太经合组织成员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是自亚太经合组织成立以来的第一次,从第一届年会开始,APEC升格为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成为一种制度,从而开创了一个对话和交流协商的新舞台。

宣言:西雅图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最后发表了一份《APEC领导人经济展望声明》(又称布 莱克岛展望)。声明认为,“我们召开了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领导人的没有先例的会议。在冷战后的这个时代,我们有机会为亚洲和太平洋地区建立一种可以发挥我们这些不同成员的能量、加强合作并促进繁荣的经济基础。”“我们认识到,只有我们共同作出积极的努力来实现目标,这个设想才会成为现实”。声明重申“支持继续发展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作为一个致力于给本地区带来经济实惠的论坛”。

二、APEC印尼-茂物峰会

1994年在印尼茂物举行APEC的第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使亚太地区贸 易投资自由化从上一次会议的“意向阶段”进入了“实质阶段”。

宣言:会上发表了《APEC经济领导人共同决心宣言》,即《茂物宣言》,具体确定了地区贸易投资自由化的长远计划,宣布“不迟于2020年在亚太地区实现自由,开放贸易和投资这一目标。”鉴于亚太经合组织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宣言提出发达成员和发展成员分别不迟于2010年和2020年实现上述目标。为了如期实现这一目标,宣言要求亚太经合组织成员从现在起便“进一步减少相互间的贸易和投资壁垒,促进货物、服务和资本的自由流通,”确定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时间进程表,这是茂物会议取得的最大成果和特点。

三、APEC日本-大阪峰会

1995年大阪会议的最显著特点是突出了灵活性和非歧视性的原则, 更强调了各成员国的自主自愿,按各国国情来实施贸易自由化进程。

关于灵活性。会议中首先碰到贸易自由化的范围问题,美国等发达成员和发展中成员之间存在明显的对立。美国主张贸易自由化应包括所有经济领域,不允许有例外,而韩国以及其他发展中成员,主张应从各国实际考虑。日本想方设法从中协调,最后在大阪会议文件中写进了自由化领域应有灵活性。

关于非歧视原则。即在成员之间实行平等非歧视原则。美国原本坚决主张,它要根据美国国内法律决定给谁最惠国待遇,这是针对中国而言的,中国则明确表示反对美国实行这种歧视性原则的做法。最后在大阪会议的文件上写了APEC成员“将努力实行”非歧视原则,从而缓和了双方的对立。

关于实现贸易和投资自由化期限目标问题,大阪会议文件上写进了具有灵活性的原则,即加上了“本着自愿”的原则来实现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期限目标,另外,大阪会议还强调了成员国间经济合作的重要性,将它与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一起列为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的主要特色。

宣言:批准了《大阪行动议程》并发表了《APEC经济领导人行动宣言》(即《大阪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