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APEC研究院新址建设启动仪式背景资料
2001年,APEC中国企业联席会议(简称联席会议)率先发起创建中国APEC研究院的倡议。经贸委外经司领导与时任联席会议国际交流分会主席张力军、南开大学及有关企业通过协商,拟由国家有关部委、大型企业与南开大学等共同筹建“中国APEC研究院”(简称研究院),以此为我国领导和有关部委参加APEC会议以及企业提供产业咨询,强化人力资源能力建设等。这一提议迅速得到国家领导及有关部委的重视、关心和支持。
2001年10月,APEC上海峰会,我国政府将成立”中国APEC研究院”等举措作为“APEC中国年”的主要成果向大会做出郑重宣布。10月15日,教育部正式批准成立“中国APEC研究院”,规定实行董事会(理事会)制度,设立监事会的新型管理运作模式。设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工作指导委员会,形成政府、工商界与学术界三方紧密合作的新型工作关系。
2002年4月26日,中国APEC研究院及中国APEC研究院理事会(简称理事会)成立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钱其琛副总理出席成立大会并讲话。外交部、教育部、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人事部、新闻出版署、国务院体改办、贸促会和国家版权局等有关部委领导以及天津市领导、南开大学和联席会议的代表出席了成立大会。
2004年8月经外交部批准,中国APEC研究院理事会正式确认为中国APEC发展理事会,成为在官、产、学结合机制下推动中国参与APEC发展进程的工作机构。
按照理事会章程的规定,理事会自成立以来,承担了中国APEC研究院的建院任务,通过各种渠道为研究院提供财力、物力和其他方面的支持,努力使研究院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建院目标得以实现。建设研究院,是致力于促进APEC成员之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的有效平台,能极大地促进APEC在中国的发展进程,意义重大。为筹措建院资金,理事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参加的原则,从热心APEC工作、对APEC的发展有很高的热情和积极参与的愿望、有志于寻求共同发展的优秀企业中选拔。2008年7月,在理事会、南开大学教育基金会(简称基金会)的积极组织和运作下,实现了组织企业家通过理事会向基金会捐资建院的既定工作目标。
经外交部、理事会、南开大学共同协商,近日将在提供建院基地的南开大学举行研究院新址建设启动仪式。届时,外交部、教育部、商务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出版总署、天津市政府、贸促会等部委和机构,南开大学、理事会及常务理事单位等部门和企业家代表将出席新址建设启动仪式,并向为研究院建设做出积极贡献的企业家们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不久的将来,研究院硬件设施得到完善, 从此走上规范化发展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