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入APEC商务旅行卡计划和实施的情况

2001年10月,外交部代表中国政府宣布加入计划。内地、中国香港和中国台北之间人员往来仍按原办法办理,互不适用旅行卡。

2002年2月,当年第一次APEC高官会期间,时任驻墨西哥大使的外交部副部长李金章与商流组主管签署加入及遵守《APEC商务旅行卡操作框架》的换文,正式履行了我加入手续。

外交部领事司是为我国商务人员审批和颁发旅行卡的机关。2003年12月,领事司开始受理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2004年3月,开始为中方申请人颁发旅行卡。截止至2008年9月,已受理申请1161人次,为944人颁发了旅行卡。